
項目公告
招標公告
1. 招標條件
公路交通專業計量標準研究支撐平臺設備購置(三期)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,交財審函[2018]190號文批準立項,招標人為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所,本項目資金來源于財政部預算投資,該項目現已具備招標條件,中國機電工程招標有限公司現受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所委托,對該項目的設備采購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國內公開招標。
2. 本招標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
2.1招標編號:CMEETC-187DR112FF16
2.2 本招標項目名稱 公路交通專業計量標準研究支撐平臺設備購置(三期)
2.3項目預算資金:130萬元
(第一包預算金額:¥75萬元;第二包預算金額:¥55萬元)。
投標報價超過預算金額的,其投標將被否決。投標人可對招標文件中所列的2個合同包貨物進行投標,也可只對其中1個包貨物進行投標,但不得將同一個合同包中的內容拆開投標。同一個投標人只能被授予一個合同包,具體授標原則詳見招標文件。
2.4招標內容:
(1)本次招標共2包:主要采購內容為:
第1包:標準物質專用存儲環境保障及防靜電潔凈實驗室設備。
第2包:公路交通計量專用參考傳感器及配套測量系統。
(技術參數詳見貨物需求,本項目不允許采購進口產品)
(2)招標范圍:包括供貨、安裝調試、驗收、試運行及為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所提供的服務。具體采購范圍及所應達到的具體要求,以本采購文件中商務、技術和服務的相應規定為準。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必須滿足本次采購的實質目的,完全實現所應有的全部要求。投標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無法正確確定之處,均應當按照招標文件所規定的投標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,否則,可能導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應當由投標人自行承擔;
2.5 供貨與安裝地點: 北京
2.6 計劃供貨及安裝周期:簽訂合同后 12個月 內。
3. 投標人資格要求
3.1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,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:
(1)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、事業單位,能夠提供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、稅務登記證、組織機構代碼證;
(2)同屬一個集團公司(或母公司)的廠家,只限定一個投標人投標;
(3)投標人必須滿足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二十二條的規定;
(一)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;
(二)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;
(三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;
(四)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;
(五)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;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3.2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,母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、控股公司,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。
3.3 本次招標 不接受 (接受或不接受)聯合體投標。
4. 招標文件的獲取
4.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,請于2018年5 月30日至 2018 年6月7日,每日上午 9:30時至 11:30 時,下午 13:30 時至16:00 時(節假日除外),在中國機電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標書室(北京市海淀區車公莊西路乙19號華通大廈B座南塔14層)。購買招標文件。
購買招標文件需攜帶以下資料:
投標商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、稅務登記證、企業組織代碼證(或有效的新版三證合一營業執照),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符合本次采購要求。(上述文件均為復印件加蓋公章);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授權人身份證原價及復印件。
5. 投標文件的遞交
5.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(投標截止時間,下同)為2018 年 6月22日上午10:00 時,地點為中國機電工程招標有限公司開標大廳(北京市海淀區車公莊西路乙19號華通大廈B座南塔14層)。
6. 發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(//www.ccgp.gov.cn/)、中國采購與招標網(//www.chinabidding.cn/)媒體上發布。
7. 聯系方式
招 標 人: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所 招標代理機構:中國機電工程招標有限公司
地 址: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8號 地 址: 北京市海淀區車公莊西路乙19號華通大廈B座南塔14層
郵 編: 100088 郵 編: 100048
聯 系 人: 劉璐 聯 系 人: 王 娜
電 話: 電 話: 轉8079
傳 真: 傳 真:
電子郵件:
2018年5月30日